导弹驱逐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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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良格号航母是如何变成辽宁号
时间: 2025-04-28 | 发布人:导弹驱逐舰

  时间回到十年前,2002年3月3日,历经千辛万苦,瓦良格号航母终于抵达大连港。,早晨5时许,在六艘拖轮拖行及一艘引水船带领下,离开大连港外锚区,缓缓驶入内港,中午12时正,瓦良格号安全停靠在大连内港西区4号散货码头,胜利结束了15200海里,耗时123天的艰难历程。

  这一切还要从1985年12月4日说起。瓦良格号,当时叫里加号,在乌克兰尼古拉耶夫黑海造船厂开工兴建。1990年7月改名为瓦良格号。

  1991年12月25日,建立已经74年的红色帝国轰然倒塌,瓦良格号航母的的命运悄然改变。苏联解体后,苏联工业、资源、技术、人才都被瓜分了,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再先进的工厂和科研机构都得趴窝。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停工了,他们不仅没法造船,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了。

  1993年,俄罗斯政府派人了解剩下的两艘航母的进度,俄罗斯希望乌克兰继续造,但黑海造船厂厂长表示:“建造航母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现在我们永远没办法完成。 1995年,完工率68%的瓦良格号航母正式退出俄海军编制,并以偿还债务的方式,留在了乌克兰。

  1997年12月,乌克兰政府第一次对外宣布:瓦良格号航母将进行国际拍卖。

  1999年,乌克兰与香港商人徐增平的澳门“创律旅游与娱乐公司”签署协议,以2000万美元的价格将瓦良格号出售。该公司当时购买航母的理由是,将其改造成一个大型海上综合旅游设施。

  徐增平,1952年出生于山东青岛,1971年参军,1983年退役后下海经商,凭借聪慧的头脑和独到商业眼光,短短的几年功夫,就拥有了不菲的身价!

  1988年,徐增平与妻子在香港创办了创律集团,生随后意蒸蒸日上,人生更上一层楼。

  1998年,一则爆炸性新闻从海外传来,乌克兰要出售瓦良格号航母。与此同时,促成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真正幕后推手,也逐步走向前台,他就是贺龙元帅之子,时任海军副司令—贺鹏飞将军。

  为了购买航母,他特意从北京飞抵香港,拜访了著名港商徐增平。二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两人商谈之后,更加坚定了徐增平购买航母的决心。

  瓦良格号航母,是前苏联“库兹涅佐夫”级航母的二号舰,满载排水量达到6.7万吨,当时还在黑海造船厂建造。苏联解体,乌克兰经济受到重创,无力继续建造。

  据«南华早报»报道,1998年1月底,徐增平带齐一切证明文件及50多62度二锅头,和两名帮手开启飞往乌克兰难忘的航母商洽之旅。

  1998年3月,他名下的澳门创律旅游娱乐公司在竞拍中,以2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到了瓦良格号航母。

  他对外宣称,他要买下“瓦良格”号,将其打造成一个“海上赌场”和“娱乐中心”。买航母建赌场,听起来像一个大胆的商业计划书,实际上,这只是徐增平用来掩人耳目的烟幕弹。

  当时的中国正在为航空母舰的研发头痛不已。中国是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唯一没有航空母舰的国家。

  然而,中国政府深知,由于瓦良格号的军事用途过于敏感,如果以国家的名义购买瓦良格号,势必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极力阻挠,因此,只能借助民间力量。

  海军高层一直都有一个航母梦。国家主要精力在发展经济,经济实力不足,技术储备有限,国家高层对航母的认识不统一,致使航母发展举步维艰。当乌克兰拍卖瓦良格号航母时,海军向中央、国务院和打报告,请求购买瓦良格号航母时,没有批准。

  据说,当海军要求购买瓦良格号航母时,政府高批示:“本届政府无意推动航母项目!”

  此时,海军高层,时任海军副司令员的贺龙元帅之子贺鹏飞中将,认为机会难得,他清醒的认识到:“这是中华民族唯一的一次拥有航母的机会,因为以前不会有人卖给我们,以后也不会有,这是唯一的一次机,如果错过,我连自己都不会原谅”。“为了国家,为了军队,我拜托你,一定要把它买回来 !”

  “贺鹏飞是位有担当,有抱负的领导人,为了中国的国防及海洋权益与战略,哪怕有政治风险,也在所不惜。”徐增平说。

  因此购买航母只能采取“曲线买舰”的方式。一方面国家没有批准,没有钱,采用民间的力量购买;另一方面,能够尽可能的防止西方国家的阻挠,在他的运作下,找到徐增平,当过兵,又是香港商人,以建立海上赌场主由购买瓦良格呈航母。

  徐增平在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过程中,遇到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公司陷入困境,1998年3月19日,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签订了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协议,价格2000万美元,

  但是,徐增平自己并没有钱,国家当时并不想搞航母,也不可能给他钱,他只能四处找人融资。此时,他遇到了吴巍,一个有前途的年青的民营企业家,他是北京泰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吴巍,吉林人,曾用名:吴国富。1968年出生于榆树市,1992年毕业于中国金融学院。为人仗义,正直善良,性格豪爽,重义轻利,恩怨分明,更可贵的具有战略眼光和爱国情怀,这些品质是他能获得朋友认可的主要的因素。他结交了社会各界很多有身份、有影响的朋友,这中间还包括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邵淳先生及香港创律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徐增平。由此,正式拉开了“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这场大戏的资金运作序幕,吴巍也因此成为民间商业运作这一重要阶段的关键人物。

  吴巍说,在接触徐增平之前,泰信达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商业计划,并已经取得很好的业务进展,特别是他之前已结识了邵淳,并利用融资优势使泰信达公司与华夏证券公司开展了涉及数亿元证券项目合作,正计划向房地产或其他领域渗透,发展前途很好。

  然而,徐增平到来,泰信达公司的经营方向完全改变了!徐增平,香港商人,自称暗中受时任海军副司令员贺鹏飞将军的委托,前往乌克兰购买已经“报废”的“瓦良格”号航母,为此,他专门在澳门注册了创律旅游有限公司。

  徐当时说自己正在受军方委托,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现在遇到资金问题,希望吴巍可以帮助解决。吴巍开始是不相信的,认为不可能。但对这一个项目感兴趣,表示有机会能面谈。

  当时,正处于亚洲金融危机时期,融资十分艰难,幸运的是徐增平遇到了邵淳与吴巍,泰信达公司和华夏证券公司已经开展了良好的资金和证券业务合作。

  此外,邵淳已经把时任华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宇介绍给了吴巍,两人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这为“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资金的具体运作奠定了基础。

  1998年7月,徐增平来京办事,说他是“代表国家”暗中出面购买“瓦良格”号航母,还说项目敏感,国家不便出面,也不会出资,他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以民间形式运作。徐增平将“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向邵淳汇报之后,在看到徐增平提供了相关文件后,邵淳也认为这是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益的好项目,应该全力支持。经邵淳同意,1998年8月13日,泰信达公司从隆泰源公司借到了第一笔钱:2000万人民币。随后按徐增平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分别于8月18日和8月28日向香港创律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开具二张汇票(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 ②),金额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启动资金。

  不久,徐增平又到泰信达公司,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希望与泰信达公司深入合作,现在只需要60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将“瓦良格”号航母拖回。后经多次协商,泰信达公司与徐增平于1998年9月1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 ③),核心内容为:

  把澳门创律公司评估为6000万美元;徐增平将其持有的澳门创律公司98%的股权,拿出49%转让给泰信达公司;徐增平和泰信达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分别各自出资2940万美元(约2.5亿元人民币);

  泰信达公司前期已支付给徐增平的2000万元人民币转为首期投资款,9月20日前再向徐增平支付6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二期投资款,余款在“瓦良格”号航母到达目的港后60天内付清。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经邵淳同意,泰信达公司从隆泰源公司借款6500万元人民币,并应徐增平要求分别于9月18日和9月28日向香港创律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开具两张汇票(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 ④),金额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

  此后,泰信达公司一直催促徐增平尽快启动“瓦良格”号航母的拖运,并尽快办理澳门创律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徐增平说他正在筹集资金,现在也不宜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怕引起乌克兰方面的猜疑。

  1998年9月底,吴巍等人与邵淳、吴宇共同赴港参加创律集团十周年庆典期间,徐增平提出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他本人筹资困难,希望泰信达公司能够提前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在“瓦良格”号航母到达目的港后60天内付清的款项,他则保证在10月底或11月中旬前启动“瓦良格”号航母的拖运事宜。

  1998年10月10日,应泰信达公司要求,徐增平赴京与泰信达公司一起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召开会议,成立了澳门创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邵淳也参加了本次会议并被选为董事)。

  随后,泰信达公司又要求徐增平邀请海军副司令贺鹏飞将军和邵淳等人见面(10月21日),这使邵淳确认了该项目的线日,徐增平发来了“瓦良格”号航母的具体拖运安排。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应泰信达公司请求,邵淳指示吴宇由隆泰源公司向泰信达公司借款1.7亿元人民币,泰信达公司按徐增平的要求,于10月29日向香港创律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开具三张汇票(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 ⑤),金额共计1.45亿元人民币,并委派陆某亲自带汇票赴深圳办理相关手续。

  至此(截至1998年10月底),泰信达公司总计向澳门创律公司支付了2.3亿元人民币(徐增平实际收到22500万元人民币,按合同约定汇率8.5计算折合约2647万美元)。依据徐增平所提供的“瓦良格”号航母的资金安排计划,应足以满足启运要求。

  徐增平违背合作初衷,挪用巨额资金,已使“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处于很危险的困境,一方面导致“瓦良格”号航母无法启运,而且可能会影响乌克兰方面的合同履行;

  另一方面,泰信达公司虽已按协议支付了2.3亿元人民币,却并未实际获得澳门创律公司的49%的股权,项目几乎处于失控状态,使投资方的风险陡然增大。就在这时,吴巍发现泰信达公司总顾问李某已逐渐暴露了真实的目的和野心,给他的处境雪上加霜。

  1999年春节前后,吴巍曾与李某和陆某多次协商,要求尽快在香港成立或收购公司,以满足澳门法律要求,落实泰信达公司依协议持有的澳门创律公司的49%的股权,摆脱”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失控局面。

  最后决定,收购张勇先生实际控制的达程公司(空壳公司),并以其为主体代泰信达公司接受徐增平的澳门创律公司的49%的股权。然而,李某的野心也因此而暴露,他说自己要在达程公司占有90%的股权,因为只有他才能对付和控制徐增平,甚至还“好心”地对吴巍说:可能要出大事,你赶紧跑吧!出了事我扛着!

  吴巍对李某的品行和所作所为早已产生了怀疑,当然不会相信李某的所谓“好心”,因为李某的所作所为,已经背离了他之前所承诺的践行道家的处世原则: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李某的所谓“好心”,是想让吴巍的泰信达公司继续背着巨额债务,而让他控制达程公司来代泰信达公司持有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

  李某的如意算盘是:债让吴巍背着,权利由他控制,利益让他来拿,充分暴露了他的贪婪和野心。然而,吴巍很清楚,这样一来,泰信达公司不仅会失去对应的权利,更严重的是将导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处于更加失控的局面。

  在此之前,李某曾多次以给某某领导送钱打通关系为名,让吴巍从泰信达公司帐户上为他提取了2千多万元现金。后来吴宇意外发现,李某将这些钱大部分存进了个人账户。

  吴巍在觉察到李某的这一情况后,感到事态严重,与吴宇一起向邵淳当面做了反映,希望可以在下次泰信达公司会议上得到债权方的支持,以尽快落实泰信达公司对达程公司的可控收购,抓紧完善“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法律手续。

  随后,在1999年3月7日晚召开的泰信达公司内部会议上,李某起先说他不想干了,接着又说只有他才能控制徐增平,提出了由他占有达程公司90%股权的要求。

  当时参加会议的邵淳和吴宇为了稳住李某,都没有表态反对,也没有发表明确意见,这让吴巍感到很失望:既然债权方领导都不担心,我还担心啥?他被迫行使了泰信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权利,

  一、同意将泰信达公司所持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达程公司,但必须将泰信达公司对隆泰源公司的相应债务转由达程公司承担,至于达程公司由谁控制与泰信达公司无关,请债权方隆泰源公司确定。

  三、为顾全大局,吴巍个人承诺会根据债权方需要,继续协助处理“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有关问题。

  在做出上述表态后,吴巍便离席而去。随后吴宇找到吴巍,提出给吴巍2000万现金作补偿,吴巍没有接受。他认为,这违背了他当初冒险参与运作“瓦良格”项目的初心。

  多年以后,吴巍谈及此事时说: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我参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初心仅仅是为了赚钱,即使我为泰信达公司再向吴宇再多要一两千万,隆泰源公司也不得不给,因为我作为泰信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如果不配合他们工作和签署文件,“瓦良格”项目的后期运作将无法正常进行!

  邵淳后来在谈起这段往事时说,他之所以当时没有反对李某,不是不相信吴巍,而是认为吴巍当时太年轻,怕他担不起这么大的项目,所以有些犹豫。

  吴巍后来则认为:邵淳之所以犹豫,还在于他当时已背着吴巍等人通过个人的同学(原总后财务部的领导),暗中联系了一家号称有军方背景的公司——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汇中公司,吴宇后来曾对吴巍说过:其负责人说过“代表军委”,这回找对人了!

  但吴巍对此说法表示高度怀疑!),准备让东方汇中公司接手“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后期运作,甚至在泰信达公司或达程公司依合同持有的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尚未依法落实的情况下,邵淳就私自非正常地承诺让东方汇中公司持有澳门创律公司60%的股权(见下图,注意文件签署日期)。

  那时候的邵淳其实已陷入了一个误区,一直试图寻求国家方面的力量介入运作“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可他忽视了一个显然的事实:如果国家方面的力量能正常介入,这一个项目开始时还用找徐增平来暗中代为运作吗?还用在民间寻找资金支持吗?

  正是因为邵淳陷入了这一误区,不仅所引入的东方汇中公司给“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后期运作带来了烦,而且也因此最终(1999.11)导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被其盲目信任的助理罗贤平(国家某部外线工作人员)联合副总赵大建向证监会副主席陈耀先举报。

  (东方汇中公司后期运作“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失控后,邵淳曾和吴巍说过,通过罗贤平能获得国家某部支持,就让吴巍准备了全套项目资料通过罗贤平交给国家某部,吴巍根本不信这件事但劝说邵淳无果!最终,正是这些资料成为了罗贤平等人的举报证据!)

  1999年3月底至4月初,为落实3月21日所达成的有关协议和会议精神,吴巍和吴宇、李某及律师等人赴深圳与徐增平见面,协商赴港、澳办理达程公司和澳门创律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关规定法律手续。

  到达深圳时,因徐增平未能及时给律师办理港澳通行证,导致吴宇对徐增平产生了误会。吴巍基于所掌握的情况,认为这次问题可能不是出在徐增平方面,建议吴宇直接找徐增平面谈。吴宇与徐增平交流后得知,李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多次编造谎言和制造矛盾,企图骗取各方信任,操控“瓦良格”号航母项目。

  吴宇和徐增平的交谈,终于揭开了李某的真正面目。邵淳决定放弃利用李某牵制徐增平的计划。随后,一行人赴港,完成了收购达程公司的法律手续,将原方案中由李某占有达程公司90%的股权,改由吴宇代表隆泰源公司占有达程公司60%股权,吴巍占有20%股权,李某占有20%股权,并于3月29日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了变更达程公司董事的申请(见下图,香港公司注册处达程公司

  在香港完成收购达程公司的手续后,下一步的关键工作就是以达程公司的名义,依法取得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由于未办理澳门签证,无法直接赴澳门,一行人与徐增平赴至珠海办理签注,并就达程公司受让徐增平所持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所涉事宜召开了会议。

  会上,徐增平同意配合办理达程公司受让其所转让的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的法律手续,但提出,由于自身资金困难需达程公司继续提供借款1亿港币,完成“瓦良格”号航母运作的额外条件。由于情况出现变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宇决定一行人返京,未赴澳门。

  1999年4月上旬至中旬,经多次协商后,吴宇认为已与徐增平达成了共识,与吴巍和律师等人一同前往澳门与徐增平见面。4月16日,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从上午到下午与徐增平进行了三轮艰苦谈判。

  针对徐增平提出的向达程公司借款1亿港币的要求,吴宇提出:按“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总投入6000万美金计算,达程公司获得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应承担2940万美元,除前期已按约由泰信达公司支付给徐增平的2.3亿元人民币(大约2556万美元)外,还差余款384万美元(约3000万港币),这部分款项由达程公司补足,另外只能向徐增平等提供借款7000万港币,。但徐增平必须以他们所持澳门创律公司的51%股权及个人资产作质押,并按达程公司要求作相关法律声明。对此,徐增平表示不能全部接受,谈判陷入了僵局,吴宇自行离开律师楼,随后大家散会,双方人员各自离开澳门。(本次会谈报告见下图)

  此时情况非常紧迫和危急,一是达程公司如不能尽快取得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在法律上就不可能约束徐增平,时间拖得太久,“瓦良格”项目及资金失控的风险越大。二是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发来最后通牒(事后得知),必须在4月30日缴纳800万美元购船余款和500万美元滞纳金和靠港费,否则可能按毁约处置。

  吴巍让张勇了解徐增平回港后的情绪状况,以便采取下一步的行动。据张勇反馈的信息,徐增平返港后情绪低落,精神不振。吴巍根据这一情况,主动向邵淳和吴宇建议,改变谈判方案,以达程公司一次性取得澳门创律公司的80%股权为谈判目标,可为后续“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运作扫清法律障碍;

  对价是由达程公司承担“瓦良格”号航母到达澳门所需的全部费用,徐增平负责承担由于他的责任所引起的可能罚息300万美元。邵淳和吴宇经商量同意了吴巍的建议,授权吴巍代表华夏证券公司和达程公司,出面与徐增平进行谈判,但邵淳和吴宇对此谈判方案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随后,吴巍与徐增平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电话商谈,徐增平初步接受了吴巍提出的80%股权方案,但却于4月19日,以创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义给达程公司发来“关于澳门公司股权及乌克兰购船事宜”的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3、转让价按澳门创律公司总值6000万美元计算,即80%股权转让价为4800万美元;

  4、转让价将按下述方式付双方指定账户:① 其中已付2.3亿元人民币按(汇率)9计算,即作2556万美元计;② 直接付船厂及拖船启动必须费用共1300万美元;③ 余款944万美元将于3个月内付我司(徐增平)。

  从上述函件的内容,显然可看出,徐增平在接受吴巍提出的80%股权方案的同时又提出了过分的要求,在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约13000万元人民币)导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处于极度危险的的情况下,还想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果接受此方案,达程公司虽能获得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但除了应承担“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后续可能的合理支出1300万美元外,达程公司还需要另外支付给徐增平近2000万美元。

  为打消徐增平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吴巍经与邵淳和吴宇沟通,于4月21日以达程公司的名义亲自起草了一份公函,经吴宇签字后传真给徐增平。

  先生一直声称进行“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是为国家、为民族做一件好事,我方也本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目的,才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并对徐先生抱有很大的诚意和信心,将巨额资金交于徐先生运作。

  然而时至今日仍未见到“瓦良格”号启航,时间一拖再拖,拖船资金竟然仍有很大缺口,资金用途不明,国家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我方一直以大局为重,没有计较个人及公司得失,提出了合理运作“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然而徐先生还在一些个人的利益上斤斤计较,不顾“瓦良格”号航母合同毁约及国家财产损失的危险,好像是违背了初始合作的目的。

  徐先生作为一名军人出身的大公司老板,全国政协委员,应该具有远见卓识,不要被眼前的小利益冲昏头脑,希望徐先生能客观地面对现实,好好考虑我们提出的如下方案。

  1、按珠海会议谈定的计划进行。即我方按持有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补足应承担的费用支出2940万美元的剩余资金缺口384万美元,向徐先生个人提供借款7000万人民币。徐先生及庄先生以澳门创律公司51%股权及个人资产做抵押。

  前提条件是你方必须出具法律声明,已按51%股权投入的费用3060万美元,并将我公司借给徐先生的2.3亿人民币的资金已专项用于“瓦良格”号航母的费用支出。如声明不实,我方有权根据你方拟出具的大股权书的授权,直接接收你方拥有的澳门创律公司51%的股权及相应资产。

  2、航母到达澳门时,徐先生应将承诺投入的3000万港币投入到澳门创律公司。

  将澳门创律公司的80%股权由我方持有,徐先生和庄先生持有20%,不做借款及抵押协议,双方各负责如下事宜:

  1、徐先生做法律声明,将我方支付给徐先生的2.3亿人民币已全部专项用于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费用支出。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3、我方负责航母从乌克兰到澳门所需的实际费用支出,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

  4、航母到澳门时,徐先生应将承诺投入的3000万港币投入到澳门创律公司。

  如我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钱付出,徐先生未能将船拖回并办好手续,导致项目失败,由我方投入的资金全部算作徐先生个人的借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此信发出以后,吴巍给徐增平打电话说:“老徐,你的过分要求是不可能的。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泰信达公司已经退出这一个项目了,我现在是以个人身份在帮助你们办事。这一个项目如果被你整黄了,跟我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我们最后会把你的所作所为上报国家,你是全国政协委员,看谁承担的责任大!”

  吴巍说:“老徐,你别太贪了。之前你挪用了那么多钱,把邵总和我们都坑苦了!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太过分了?按着我的提议,你还剩20%股份呢,关键是不用你再出一分钱!等航母回来,至少能值2亿美元,你至少还能拿到4000万美元分成,也不少钱呢!可如果因为你的过分要求导致项目失败了,你不但拿不到任何钱,也会成为民族罪人,承担最大责任!”

  来来,吴巍在电话里又和徐增平谈了一个星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徐增平还想要更多的钱,吴巍寸步不让。他认为,这边退一步,徐增平那边就会进两步,得寸进尺。

  最后,吴巍劝徐增平说:“老徐,你的目光要放长远,不要总盯着航母的这点钱!华夏证券公司就是中国的美林证券、摩根士丹利,只要你能按我的意见把协议签了,把航母搞回来,邵总就会很高兴!以我和邵总的关系,请他帮助把你的十几亿资产的公司搞上市,是小菜一碟!这能让你挣更大的钱!”

  至此,徐增平终于被说动了,对吴巍说:“那就听你的吧!我的事以后就靠兄弟了!可我现在很困难,你们总得借点钱给我吧?就借1000万港币还不行吗?”

  随后,吴巍将这一情况向邵淳做了汇报。邵淳说:“那就借给他1000万港币吧。”

  这期间,吴巍已经把达程公司持有8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准备好了,对吴宇说:“你准备钱吧!徐增平不签也得签。”

  最终,徐增平了接受吴巍的意见,同意到澳门去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到香港找达程公司拿钱。

  1999年4月29日,这是“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运作中最重要的转折日,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林笑云大律师的见证下,吴巍代表达程公司与徐增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 ⑨,徐增平后来曾对人说,这是他一生所签订的最后悔的一个协议!);至此,达程公司正式依法取得了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达程公司取得了对澳门创律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徐增平则彻底失去了在“瓦良格”号航母项目上的话语权,从而为“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整个后期运作奠定了完善的、关键的法律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徐增平的钱都去哪里了呢?原来,拿到钱的徐增平没有去缴纳中标资金,而去缴纳了自己购房尾款。徐增平在1998年买了深水湾道37号豪宅,总价2.2亿港元,当时尾款尚未缴清 ,该豪宅当时人称“港版凡尔赛宫”,徐增平1999年2月缴清尾款,正式成为该豪宅的主人,但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之事却被弃在一边。

  这笔钱是购买航母的,却被徐增平拿去购买豪宅,他立即向上级汇报了此事,并启动应急预案,要求追回被挪用的款项。

  1999年4月,邵淳和后来参与此事的东方汇中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戴岳与徐增平谈判,鉴于其不能完成购买航母和支付款项,要求他立刻转让创律公司的80%股权给东方汇中公司。

  徐增平遂以航母中标书作价6000万美元入股,等于空手套白狼净赚4000万美元。8月,创律公司做管理层改组,徐增平不再担任法人代表一职,10月,股东大会免去徐增平的一切职务,仅保留股东身份,由戴岳出任创律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一职,继续完成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事宜。此时,徐增平已经完全退出瓦良格号航母项目。

  东方汇中受领任务后,根据任务特点、军队需要以及当时的国内外形势,公司董事会多次专题研究了整个项目推进的工作思路并作出了相应有关决定:1.该项目继续以澳门创律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为操作平台;

  4.项目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和军事机密,一定得执行严格的涉密范围和保密纪律。项目运作从六个方面展开实施:

  一是全力把舰买下。要力挽危局,不惜代价,克服困难,促使乌克兰方面履行原购舰合同,确保该舰所有权掌握在中方手中,绝不让任何其他买家把舰买走。

  二是做好伪装。要利用各种手段向外界表明,购买该舰完全是商业行为,就为了改建成大型乐船。在该舰运作过程中要努力排除各种障碍,尽早通过土耳其博斯普鲁斯海峡等国际敏感水域,顺利回归祖国。

  三是为该舰用于国防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特别要做好收集图纸资料、吸收乌方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以及利用原有舰载武器等方面的工作。

  四是慎重处理购舰资金问题。要吸取项目前期运作的教训,积极稳妥地与华夏证券按商业法律规范完善贷款的各项合同,并以本公司持有的“五桂高速公路”和“重庆西南制药一厂”项目的实际资产做抵押担保,与华夏证券下属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质押合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独立担保函》等一系列文件,确保购舰资金全额、实时到位。

  五是及时办理股权和人事变更事项。东方汇中与华夏证券签署受让澳门创律80%股权法律文件后,即在澳门商业及汽车登记局办理澳门创律旅游(娱乐)公司领导班子的变更登记,由戴岳出任澳门创律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张勇为副总经理。

  东方汇中全面接受了徐增平移交的所有乌克兰的来往文件、公章以及中标书手续等有关的资料。完成法律手续,出面运作瓦良格项目,澳门林笑云大律师正式对上述变更依法出具了法律证明文件。

  六是成立赴乌克兰购舰工作小组。由戴岳总经理牵头,张勇副总经理、刘继律师、崔正雄技术顾问(时任船舶工业集团701所航母设计组副总工程师)和杨秋实翻译五人组成,全面负责瓦良格号航母的商务洽谈、技术考察、签署购舰合同和协议,以及拖运备航等工作。明确规定,瓦良格项目重大决策必须由戴岳和张勇两人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赴乌购舰工作小组初赴乌克兰时,由于前期中标后买方拖延后续付款造成违约的事实,乌克兰方面宣告将终止原有中标协议,收回瓦良格航母所有权进行重新拍卖,并以种种理由对赴乌购船小组工作制造障碍和阻挠,形势相当严峻。工作小组主要从三个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1、在总参二部的具体指导和鼎力支持下,联系了乌克兰强力机关,与其领导人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在后续工作中获得大量很有价值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情报,及时排除了其他几个国家和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确保了项目在乌的顺利实施。

  2、安排技术顾问崔正雄对瓦良格号航母进行了详尽的现场技术考察,回国后与国内航母预研专家(中船总毛震亚研究员、朱玉龙高工、甄在龙高工等)认真分析了该舰所有的技术参数、技术特点和技术状态,联名向国家提交了《对瓦良格舰技术考察的简报》和《对改造利用“瓦良格”号航母的建议》,为国家最终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参考。

  3、由工作组刘继律师依据国际商业和贸易法规,起草了数十份文件和备忘录,减少了因项目前期违约所造成的资产损失,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家利益。

  土耳其海峡全长361公里,是连接黑海和地中海的唯一通道。其绝大部分主权由土耳其控制。根据«蒙特勒公约»,黑海沿岸国家的舰船可以自由通过该海峡,其他几个国家军舰通过受限。

  尽管土耳其总统和外交部长均同意“瓦良格”号航母通过,国务部长却不同意,其实,这是美国在背后操纵的结果。虽然“瓦良格”号航母已经被拆成了空壳,已经不能算军舰,土耳其不这样认为,仗着地利,开始漫天要价:10亿美元过路费。还有别的一大堆苛刻的要求。

  土耳其表示:航母要么拆解,运回去,要么让航母自己走,两个方案都行不通,港口停泊费1.7万美元,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安全通过博斯普鲁斯海峡,必须交10亿美元保证金,中国必须开放土耳其旅游市场,还要给土耳其提供3.6亿美元的经济援助以及中国必须转让武器技术等20多个条件。还好,土耳其答应,只要有国家愿意给中国担保,10亿美元保证金能不用交。关键时刻,希腊挺身而出,帮助中国担保,使中国免去了10亿美元的损失!历史上,土耳其和四周的国家有过矛盾,本着敌人的的敌人就是朋友的想法,希腊不仅帮助中国担保了,还在瓦良格搁浅时,还派了马力最强的拖船来帮忙,为此,有一位希腊人英勇牺牲。

  与此同时,东方汇中公司国内团队积极努力配合华夏证券筹措了项目后续运作资金,并通过总参二部的工作关系,解决了项目所有对外支付资金的调汇问题,及时按照与乌方新签署的协议完成了所有购船资金的支付。

  1999年10月24日,中乌双方在尼古拉耶夫市举行购买瓦良格号航母交接仪式。澳门创律代表戴岳总经理、张勇副总经理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基哈宁可厂长正式签署了瓦良格舰权属证明的交接文件,得到了经过乌克兰政府批准的瓦良格航空母舰船主证、建造证、原产地证明、无拖欠证明、无抵押证明、船厂检测报告、适航证、交接书等一系列瓦良格航母主权法律文件,并查验了黑海造船厂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获得了该舰的完全产权。工作小组还按合同完成了在乌克兰黑海造船厂的接船验收,并于10月27日签署澳门创律委托黑海造船厂守护该舰的合同。至此,瓦良格号航母终于掌握在中国人的手里。

  在东方汇中董事会安排下,张勇利用其香港居民身份多次往返香港、澳门,办理了瓦良格航母的船籍证,完善了法律手续,使瓦良格有了正式的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口”。

  之后,工作小组还为瓦良格舰拖回国内做了一些前期准备,最重要的包含与土耳其海峡管理部门对拖航过海峡问题进行接触,与国际专业拖船公司达成拖船初步意向,与国际船务代理公司就办理所有沿途停靠、过海峡、补给等事务进行协商,了解国际性保险公司办理拖航保险的基本方式与意向。

  赴乌工作小组于当年11月回国后,华夏证券对瓦良格项目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没有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办理澳门创律的股权转让手续,并要求东方汇中将项目运作权和瓦良格航母产权交给华夏证券。东方汇中董事长刘兴元由于没有正真获得其直接上级的明确指示,故依然按照原来确定的商业模式进行运作。

  在瓦良格项目运作期间,东方汇中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曾经为五桂公路、西南制药一厂两个项目招商引资和筹措资金。有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新中华公司”表示愿意对上述项目进行融资。为证明其资金实力,该公司还向东方汇中出具了其在台湾某银行有八亿新台币的资信证明。为慎重起见,东方汇中专门派张勇副总经理到该公司香港注册地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真实的情况与其自我介绍不符,疑似皮包公司,于是东方汇中及时终止了与该公司的接触。华夏证券某领导得知这一消息后,在没有与东方汇中沟通、核实的情况下,张冠李戴,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写了举报信,称东方汇中要将瓦良格航母卖给台湾。此情况立即引起国家上层的格外的重视,当即责成、北京金融工委、公安部经济侦察局、北京市经济侦查处共同组成联合专案小组,查抄了东方汇中,并于2000年4月对董事长刘兴元、总经理戴岳、办公室主任王毅民和律师刘继进行了拘留审查。

  上述事实和曲折艰难的经历充分说明:东方汇中参与瓦良格项目是应华夏证券之邀,受总部机关之命,国家机关支持,所需资金是通过东方汇中公司承债和自有项目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依法获得国有资金支持。显然,东方汇中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纯属组织行为,而且发挥了关键作用,理应得到褒奖,遗憾的是东方汇中在完成收购瓦良格号航母过程中的及其重要的作用和突出贡献迄今未能为世人所知。

  经专案组调查,发现真实的情况与举报内容不符。专案组还对东方汇中受总参二部委托运作瓦良格项目情况做了重点核查。此时,该部北京局原局长顾国强将军因与上级在诸多工作认识上发生矛盾而主动辞职,接任其工作的王宪鹏(后升任该部副部长,现已被双规)故意矢口否认有刘兴元这个工作关系,同时否认东方汇中参与瓦良格项目是受该部委托的事实,致使东方汇中接受继续购买瓦良格航母的任务被认定为“私人行为”而受到查处。尔后,专案组又详细查阅东方汇中所有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了解到东方汇中运作瓦良格项目情况还通过原海军装备部郑明部长,向海军司令、张序三、贺鹏飞副司令做过汇报。专案组为此专门向海军领导来了解,贺鹏飞副司令表示“知道此事,但不代表海军党委”。专案组将以上情况全面整理后向中央做了汇报,对此做了一段较大篇幅的批示,结论大意是“下不为例。此类事务应交由国家相关部门承办”。专案组依据批示精神,做出了东方汇中参与瓦良格项目属于“非法经营,情节轻微,不追究法律责任”的审查结论,解除了对东方汇中有关人员的羁押和审查,并要求东方汇中将瓦良格项目立即移交国家相关部门。东方汇中积极努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移交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工作。

  2000年5月14日张勇接到北京有关领导通知:要求张勇尽快于5月15日赶到澳门某律师事务所,告知办理一份关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授权书,被授权者将代表国家完成后期有关瓦良格号航母全部相关工作。被授权二人是:胡基证先生(国防科工委军工局局长,任中船重工集团总牟安成先生(中船重工集团负责人),为他们二人签署授权书,授权二位全权代表澳门创律旅游娱乐公司处理有关瓦良格号航母各项事宜,张勇在律师面前签字。由张勇副总经理将瓦良格项目所有文件向有关部门做了移交,戴岳总经理签署了对国家派遣的瓦良格后续工作人员的全部授权委托。至此,东方汇中正式退出了瓦良格项目。

  时至今日,我们仍就认为,虽然举报东方汇中可能将船卖给台湾之事纯系“乌龙”,但在国家尚未明确做出发展航母的决策之前,这件事对购买瓦良格航母工作由隐蔽战线幕后操作转变成国家正式行为,起到了特殊的促进作用。

  回顾东方汇中参与瓦良格号航母购买的全过程,我们由衷感到:瓦良格号航母最终购回,是在海军高层、国家隐蔽战线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在国有资产的有力支持下,在前期有军人情结团队操作的基础上,由东方汇中最终完成的一项重大而光荣的历史使命。(来源: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记者:向瑞成 让法律说话:揭开东方汇中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神秘面纱)

  由此,我们大家可以看到,瓦良格号航母能来到中国,真正的其后英雄应该是海军原副司令贺鹏飞中将,其次应该是邵淳先生,吴巍,吴宇、戴岳,东方汇中的高增厦董事长及很多人员,至于徐增平,前期参与有些功劳,后期已对忘记初心,心里只有钱,险些将瓦良格项目搞黄,若不是吴巍发现及时,后果不堪设想。他就像个小丑,后来还自称是航母之父。他从这一个项目赚了大钱,国家没有亏待他,生意依然红火。

  贺鹏飞将军、綤淳、吴巍、戴岳、吴宇、高增厦刘兴元等等都是无私的参与到这个事件中的,他们心中只有家国情怀。我们向所有为瓦良格号航母回国做出无私奉献的人们表达敬意!

  华夏证券董事长邵淳先生。在没有国家正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大笔资金购买航母。

  被举报后,受到6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审查,经过三年调查没有一点贪污问题。他参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一心为国,为海军事业。结论是“胆大妄为,严肃查处,以正国法,以儆效尢”。调查显示邵淳无任何不当得利行为被人举报被撤消全部职务,每月只领3000元的生活费,无怨无悔。

  2018年1月,蒙冤19年的邵淳先生恢复了华夏证券董事长的级别,补发了多年的工资。被 授予“为中国航母作出突出贡献”证书,重回公众视野。当时已经79岁,身体硬朗。贺鹏飞将军2001年3月因心脏病突发逝世,没看到瓦良格号蜕变为辽宁舰,非常可惜!徐增平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他只是购买航母的参与者。

  正是因他们的努力,中国航母至少节约了200亿的研究费用,提前二十年,让中国拥有了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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